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开展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人社办字〔2011〕38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吉林省开展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吉林省开展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劳动用工管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改善就业环境,省人社厅决定利用一年时间,在全省开展“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统领,以发展大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通过开展“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年”活动,以小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工为重点,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切实提高劳动用工备案率和劳动合同签订率,有效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努力改善就业环境。
二、目标任务
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到2011年底,建立起完善的劳动用工基础数据库,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率达到95%以上,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以上,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法律法规普及行动。依托各类新闻媒体,通过开设普法专栏、开展普法宣传月(周)、举办普法培训班以及深入小企业和农民工相对集中的街镇乡、社区、工业园区宣传劳动合同法律知识、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劳动合同和用工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大力营造企业依法用工,劳动者依法维权,社会舆论监督,共同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增强企业依法履行责任和义务的自觉性,促进劳动合同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全覆盖行动。在2008年全省开展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各地依托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平台,以街镇乡、社区为单位,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准确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并建立管理台帐。健全和完善劳动用工基础数据库,督促指导各地依托《吉林省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实时经办劳动合同签订、解除或终止等变动备案业务,实现对劳动用工规范化、动态化管理。指导各地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网上备案、远程邮寄、督办催办等劳动用工备案途径,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流程,简化劳动用工备案方式,积极为用人单位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定期调度通报任务完成情况,切实提高劳动用工备案率。
(三)开展小企业及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专项行动。在全省以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零售业、家庭服务业等行业和企业为重点,深入开展小企业及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专项行动。结合开展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督促指导小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及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劳动用工基础管理工作,促进小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劳动用工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针对小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农民工及流动性大的劳动者实际情况,制定通俗易懂的《劳动合同书(简易文本)》并向社会公布,积极引导小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特点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内容等必备条款,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