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各高校负责统一组织参加驻地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确保毕业生离校前向合格人员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四、“两课”考试
2011年“两课”考试由我厅统一组织,分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小学和幼儿园3个层次。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中学层次考试;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小学层次考试;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幼儿园层次考试。
“两课”考试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访问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www.sdjszg.com)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户籍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交费、采集照片。“两课”考试准考证由考生于考试前15日内登陆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此证作为考试入场的必要证件之一。考试成绩可在5月25日至6月15日登陆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进行查询。“两课”考试合格证由我厅统一制发。“两课”合格证有效期5年,只限用于申请一种种类的教师资格。
五、时间安排
1月20日,各市开始进行宣传发动工作,研究制定本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详细日程安排。
1月25日前,各市将本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安排、“两课”考试现场报名点信息(含时间、地址、咨询电话、受理权限等)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月18日至3月1日,进行“两课”考试的网上报名。
3月8日至3月15日,进行“两课”考试的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人员照片采集、信息确认。
3月30日前,各市将“两课”考试报名信息数据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4月2日前,各市上报“两课”考试试卷预订单。
5月8日,组织进行全省“两课”考试。
5月25日,公布“两课”考试成绩。
6月,各市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7月5日前,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程序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8月底前,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完成教师资格证书的打印、发放和文字材料归档等工作,报送认定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