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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就业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促创业,重点推进大学生青年创业促就业。推进创业是实现富民目标的重要措施,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一是继续组织开展“全民创业带动就业”系列活动,努力增加参与的部门和项目,扩大影响;二是大力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指导各试点城市强化“五大体系”建设,组织做好考核评估工作;三是继续实施创业培训促就业工程,加强创业培训机构和师资建设,完善后续服务,努力提高创业培训合格率和创业成功率;四是组织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启动创业培训进校园活动,推进大学生创业园区建设,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再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园区,努力使全省总量达到50个,形成大学生创业园集群;五是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制定创业公共体系发展规划和创业服务标准并逐步推进,加强创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为创业者提供项目信息、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社会化服务;六是在全省逐步推广吉林市创业市场经验,引导各地建设创业市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创业。
  (三)优环境,不断完善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改善和优化就业环境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任务,今年重点抓好四个方面:一是抓住贯彻新一轮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利契机,推动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做好新版《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工作,严格界定享受政策人员范围;二是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年”行动,重点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全覆盖行动和小企业及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专项行动,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改善用工环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三是按照国家关于“五统一”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四是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将就业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解决好工作人员待遇和工作经费问题。
  三、组织领导
  为组织开展好“就业质量年”活动,省厅成立领导小组,下设提高素质组、促进创业组和优化环境组三个工作组,分别由省厅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就业质量年”活动,是贯彻国家及省有关会议精神,提高全省就业质量,推进就业工作实现“两个转变”的重要举措。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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