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鲁教法函(2011)1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研究探索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问题、新思路,按照《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调研工作的通知》[鲁教法函(2010)3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厅将对2010年度全省教育系统调研成果进行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必须是按照《通知》要求完成的关于我省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调研报告,完成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要求有情况、有数据、有分析、有对策,篇幅不超过8000字。专著、文件、领导讲话、会议材料、工作总结计划、软课题研究和理论研究等不列入评选范围。
二、我厅将成立评审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调研成果进行集中评选。本次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主要依据调研成果进入决策的层次和深度。申报一等奖的调研成果至少要符合以下标准中的一项:
(一)依据该调研成果,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
(二)依据该调研成果,党委、政府制定了规范性文件,或者该调研成果被党委、政府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或领导讲话吸收。
(三)对该调研成果,党委、政府的各类会议提出了推进意见,或者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同志做出了进一步推进的批示。
(四)依据该调研成果形成了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三、请各单位将参评人的申报材料(含山东省教育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表、参评成果、证明进入决策的材料)一式4份(证明材料须有1份原件)统一汇总,于2011年3月20日前报送我厅政策法规处。报送材料时,必须按照文本格式要求,同时报送电子文本(邮件标题注明“2010年度调研评选+报送单位”)。
联系人:孙启高 石仁勇
联系电话:0531-81916651
E-mail:fgc@sdpe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