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人社办字〔2011〕109号)
省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吉林省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2011年工作要点》已经省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专题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省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代章)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吉林省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全省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和保障民生为重点,以扩大就业为突破口,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43号),按照国务院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部际联席会议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扎实工作,使全省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有明显进展。
一、结合实际,贯彻国务院发展家庭服务业指导意见
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精神,代省政府草拟《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报省政府审定后,以省政府文件下发;制定《吉林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的分工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省人社厅牵头负责,各成员单位参与)
二、加强协调,发挥联席会议的指导作用
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的部门和单位多,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尤为重要。省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协调机构要督促所属县(市、区)力争在年底前都要建立本地的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制度。省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适时筹备召开省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全省发展家庭服务业视频会议和全省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调度研讨会议。(省人社厅牵头负责,各成员单位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