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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201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抓宣传发动,营造禁烧浓厚氛围。5月份,市政府将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议,市政府与县、区政府签订秸秆禁烧目标管理责任书。县(区、开发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也要层层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逐级签订禁烧责任书。继续发布《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秸秆禁烧的通告》、印发《合肥市环保局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行政告知书》,重点禁烧乡镇要组织流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广播、电视、报纸、网络、通讯等单位要面向农村和农民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秸秆禁烧浓厚气氛,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

  (三)抓责任落实,强化管理措施落实。继续强化“市督导、县负责、乡为主、村落实、组管片、户联防”和“市、县(区)直部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片”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乡、村、组3级管理网格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政策落实、困难帮扶、综合利用、监督管理、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职责。禁烧期间,市、县(区)督查组以及乡、村、组3级网格责任人、监管人要实行24小时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实行人盯人、人盯地,严防死守、死看硬守,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彻底杜绝焚烧秸秆现象发生。

  (四)抓技术推广,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要针对农村午季劳动力不足、农时紧的现状,因地制宜推广省工、省力、群众易接受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大力推广农机农艺配套技术,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切实推进秸秆“田头窖”还田、快速腐熟还田、覆盖还田、墒沟埋草、免耕还田,鼓励农民把秸秆挑回家,就地转化利用。不能就地利用的地方,要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因地制宜设立秸秆集中堆放点,落实看管人和责任人,并通过组织农民自运、干部帮运、突击队或志愿者搬运、补助代运、招标运输等方式,集中人力、物力尽快将秸秆搬运离田集中堆放。鼓励秸秆收购公司(经纪人)到集中堆放点打捆收购,开展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工业化利用,变废为宝。

  (五)抓政策落实,加大秸秆禁烧投入力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是一项彰显环保和社会效益的系统工程,离不开各级政府的投入。市农委和财政局要在稳定现有政策的前提下,对奖补政策进行修订完善。各级政府也要加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投入力度,在确保市级政策落实到位的同时,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加大本级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投入力度。同时,要提前做好禁烧队伍、物资、场所等方面的准备工作,确保禁烧工作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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