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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201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201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合政办秘〔2011〕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201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合肥市201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合肥市油菜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意见》(合政〔2009〕120号)精神,切实做好今年午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禁烧时间

  2011年5月15日至6月30日。

  二、重点禁烧区域

  肥东县撮镇镇、店埠镇、石塘镇、包公镇、循环工业园、长临河镇,肥西县上派镇(含新港工业园)、三河镇、严店乡、丰乐镇、小庙镇,长丰县双墩镇、岗集镇、吴山镇、陶楼乡,瑶海区大兴镇、龙岗开发区,庐阳区三十岗乡、大杨镇,包河区大圩镇、义城镇、淝河镇、烟墩镇、骆岗街道,蜀山区井岗镇、南岗镇,新站区七里塘社区、站北社区、三十头社区、磨店社区、瑶海社区,高新区,经开区等33个区域。

  三、禁烧目标

  禁烧期间,重点禁烧区域内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力争实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四、禁烧工作措施

  (一)抓认识提升,强化干部群众禁烧意识。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尽管去年的秸秆禁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市今年油菜种植面积较往年也有所减少,但总体来看,全市油菜种植面积仍有130万亩,重点禁烧区有45.6万亩,午季秸秆禁烧的复杂性不可低估、工作难度不可低估、秸秆焚烧现象的反弹性不可低估。因此,各县、区、开发区和相关部门要站在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和谐合肥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性,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能降低,力度不能减小,措施不能减弱,投入不能减少,切实把这项民生工程抓紧抓实抓好,确保今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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