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必
达
指
标
(60分)
|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培训方针政策。依法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理,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 □符 合
□不符合
| □符 合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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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达到《吉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
| □符 合
□不符合
| □符 合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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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消防安全设施齐全、制度规范,无重大火灾隐患。
| □符 合
□不符合
| □符 合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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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办学许可证和相关证件按要求悬挂;无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等行为。
| □符 合
□不符合
| □符 合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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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校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校长、办学层次、专业、校址等变更经审批机关批准。
| □符 合
□不符合
| □符 合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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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学校未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未将办学资格及所承担的培训教学任务委托或承包给其他组织和个人。
| □符 合
□不符合
| □符 合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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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在报刊、宣传单、电视、广播、杂志、网站等媒体发布信息前,及时报审批机关备案;发布信息时,使用审批机关批准的规范校名;发布信息内容合法、真实、准确、清晰,未发布虚假广告,广告有效期限未超过审批时限。
| □符 合
□不符合
| □符 合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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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显著位置向学生公告。
| □符 合
□不符合
| □符 合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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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全年面向社会正常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活动,且无超出许可证范围培训问题。
| □符 合
□不符合
| □符 合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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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无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受到投诉、或新闻媒体曝光经查证属实、或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等情况。
| □符 合
□不符合
| □符 合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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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达指标得分(60分)
| 必达指标
自评得分
| 必达指标
检查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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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创
优
指
标
(40分)
| 11、学生入学及时注册,学籍档案完整规范,与学生签订的相关合同合法规范。(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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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严格执行教学管理制度,定期对教学情况及效果进行检查,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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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按照教学(培训)大纲,保证学生理论教学课时和实习操作训练课时,不随意减少课程计划。(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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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组织学生参加毕(结)业考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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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与教职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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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并按照规
定设置会计帐簿。(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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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实行专人负责制。(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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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采用国家或省规定的统编职业培训教材。(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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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定期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培训情况。(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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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制定突发事件紧急处理预案。(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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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总计
| 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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