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均衡配置区域内教师资源。加强中小学编制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城市、县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执行同一编制标准,对农村偏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对部分学科教师紧缺的中小学,可采取先进后出的方式,先安排选配急需的教师,逐步对不适应教学工作的教师予以分流、转岗转向,保持教师新进、退出数量基本平衡。建立区域内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和校长定期合理流动机制,促进师资校际间的合理良性流动。鼓励教师在农村学校任教,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向农村一线教师倾斜;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在规定比例内向农村中小学倾斜,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可优先评审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在表彰奖励中的比重。对在农村地区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建设农村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撤销教管办、教育组等乡镇一级教育管理机构,清理占用的教职工编制。
3.大力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实施以信息化推动基础教育现代化战略,对教育信息技术的硬件、资源建设给予重点支持。建设基础教育管理、教学、课程资源信息化平台;完善基础教育城域网建设,以省、市、县为接点,融合先进的网络技术,推动100M连到每所中小学校,实现多媒体“班班通”,努力形成信息公开、多方互动、全员参与、资源共享的基础教育信息化网络。推进教师教育信息化,完善全省教师远程研修网络系统,开发“齐鲁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平台、班主任网络研修平台,完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络管理平台。推进教学研究信息化,开发建设网络教学研究、跟进式教学指导、教师备课及学科试题库平台。推进教育教学信息化,加快省、市、县、校教育网络互联互通建设进程,建设基础教育课程资源平台。
4.建立健全防止与控制学生辍学和动员辍学学生复学制度。把控辍情况作为考核地方党委、政府政绩的重要指标,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在初中阶段适当引进职业教育课程,加强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的因材施教和分流教育工作,建立减负工作机制,让学生爱学、乐学。加强对企业用人的监督和检查,严厉打击企业招用或者变相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5.关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农村留守儿童。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和公办中小学接收为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机制,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居民子女接受同等条件的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实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计划”,在留守儿童比较集中的地方,适当增加寄宿制学校,及时解决留守儿童思想、学业、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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