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内容安排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 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围绕“ 安全 责任 ,重在落实 ”的活动主题,以宣传、专访、知识竞赛问答、演讲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报道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和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内容,切实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活动 ,营造关注安全、珍惜生命的社会氛围,使安全生产理念深入基层,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二)积极配合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 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安监站要积极配合市委宣传部、安全监管局等部门在6月12日组织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解答群众关心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有关问题。
(三)组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观摩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召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现场观摩会,组织施工、监理企业参观学习,同时组织2010年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业绩较为突出的企业到会进行经验交流。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
(四)组织学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有关文件。 “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企事业单位要至少安排半天时间,组织本单位管理人员脱产学习新颁发的有关文件,学习内容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通知》(国发[2010]23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政府贯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通知》的实施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关于〈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加强对这些新出台文件的理解,提高依法建设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