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农村防火规范》宣贯会精神的通知
(汕府建通[2011]104号)
各区县住建局,各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
国家标准《农村防火规范》 GB50039-2010 已于 2010 年 8 月 18 日 批准发布, 2011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为深入实施《农村防火规范》,公安部消防局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于 5 月 25 日联合召开《农村防火规范》视频宣贯会,对实施规范等有关问题进行了布置。为贯彻落实好视频宣贯会精神,认真执行《农村防火规范》 GB50039-2010 ,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区县住建局要认真贯彻执行《农村防火规范》,把村镇建设工程防火工作认真抓好。
二、各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要高度重视《农村防火规范》 GB50039-2010 的宣传贯彻工作,组织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学习领会《农村防火规范》 GB50039-2010 精神,认真执行《农村防火规范》 GB50039-2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