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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说明:请各科室于每年11月30日前报局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6:
  市安全监督总站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登记表

时 间

申报企业

或项目名称

申报开工项目的企业是否与项目经理签订流动人口计生责任书

受检查项目工地的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是否超生

受检查工地流动育龄妇女是否持婚育证明上岗

安监员签名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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