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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单位(或工地、站、点)负责人:(签名) 填报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由单位汇总,连同名册,每半年一次(5、11月30日前),区县企业报区县住建局,市直企业报安监总站。
附件5:
勘察设计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科、住房保障与开发管理科、
法制与综合管理科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登记表
时 间
申报企业名称
申报事项
是否已提交
计划生育承诺书
是否与下属
签订流动人口
计生责任书
是否已提交
计划生育合格证
受理工作人员
签 名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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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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