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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生态畜牧业建设意见的通知

  (三)建立草畜平衡生产模式。建立草畜平衡生产模式是生态畜牧业建设的核心。各地要与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相结合,立足当地实际,科学确定草场载畜量,指导和帮助合作经济组织,采取划区轮牧、公羔公犊育肥、种草养畜等多种办法,加快牲畜周转,将超载的牲畜核减下来,减轻天然草场压力,实现草畜动态平衡。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草畜平衡监督机制,强化对减畜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行为,切实把草畜平衡贯穿于生态畜牧业发展全过程。

  (四)切实解决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生态畜牧业的建设必将解放一大批富余劳动力,安置好这部分人是发展生态畜牧业的关键。各地要切实解决好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一是通过延伸合作经济组织产业发展的办法,由合作经济组织将劳动力组织起来从事牛羊育肥、农畜产品加工、民族工艺品生产、运输等产业,吸纳一部分劳动力。二是各级政府要强化对富余劳动力的技能培训,拓宽劳动力转移输出渠道。三是与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相结合,采取城镇、集镇、交通沿线定居等方式,在县城和重点乡镇集中建设一批游牧民定居点,引导有条件的牧民在原有草场承包关系不变,以股份方式从合作经济组织取得牲畜、草场股份红利的同时,进城入镇转移就业。

  (五)提高生态畜牧业科技应用水平。各地要根据资源特点,配合畜牧业内部结构调整,精心组织畜牧科技研究推广工作,不断提升畜牧业生产的科技含量。要加大饲草种植技术推广力度。充分利用现有耕地资源,加大饲草种植推广力度,增加饲草产量,环湖牧区大力推广规模种草,青南牧区扩大圈窝种草规模;要充分利用退耕还草地,推广一年生牧草和多年生牧草免耕混播技术,提高可刈割牧草产量。要强化饲草料调制饲喂技术研究与推广。根据当地饲草料及作物秸秆构成,研究适宜当地的饲草调制方式和饲草料搭配饲喂技术,积极开发和推广秸秆青贮、氨化和微贮养畜技术,提高饲料的利用率和转化率。要研究适宜的组群放牧方式。根据畜种、畜群构成,草场类型、气候特点、饲草料分布和劳动力技能等,研究适宜当地的牲畜组群方式、放牧方式,使畜牧业生产尽可能与自然条件、饲草料条件、设施条件相匹配,提高畜群产出率。要加强牦牛、藏羊的本品种选育和提纯复壮,重视公畜鉴定工作,切实淘汰劣杂公畜,加强良种畜引进和改良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整群置换方式,组织牧民通过出售低产畜、引进高产畜,组成选育群,全面提高牲畜个体生产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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