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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2011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继续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继续争取国家对我省藏区发展的工资倾斜政策。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工作,研究推进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和指导,继续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企业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大力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企业分配共决机制和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加强和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妥善解决薪酬问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

  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信息化管理,逐步建立“因事设岗、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岗位管理新机制。研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奖励、考核、申诉和竞聘上岗、特设岗位等配套制度,逐步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

  (九)全面深化社会事业领域改革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继续推进我省123科技支撑工程项目建设,组织好重大科技专项与科技支撑计划的实施工作,为重点产业发展和培育新兴产业提供科技支撑。围绕我省优势特色产业振兴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指导培育新的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加快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技术创新产业战略联盟等技术平台。适度培育新的省级重点实验室。积极探索科技创新与资本结合的机制和方法,推进科技中介服务,努力培育孵化一批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高技术企业。(省科技厅牵头)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认真贯彻《青海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青发〔2010〕17号)和《青海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青政办〔2010〕214号),积极开展国家和省内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启动实施探索民族地区教育协调均衡发展模式、推进民族地区教育信息化、创新青藏高原农牧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创新藏区藏医药人才培养模式等5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全面启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健全机制、深化课程改革、改革职业教育培养模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投入机制等7项省内专项改革试点。启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民族教育等4项省内重点领域综合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制定办好各级各类教育的政策措施,指导各地、各校科学制定和完善试点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改革目标、进度安排和配套政策。(省教育厅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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