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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2011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政府预算体系,提升公共预算编制水平,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建立健全预算公开机制,进一步加强预算透明度。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建立基础数据动态管理机制和科学的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强化部门结余结转资金清理,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征缴,将所有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努力提高综合预算编制水平。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规范省级国库集中支付运行程序,探索建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办法,加快建立州县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在省直单位开展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试点,深入推进州(地、市)、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收缴管理系统。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继续完善绩效考核体系。不断完善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核办法,逐步建立健全绩效目标设定、跟踪评价及结果运用的预算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各地、各部门预算管理水平。继续完善财政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支农投入和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奖补机制。(省财政厅牵头)

  (五)继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继续深化大型商业银行改革。进一步完善大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经营机制,优化网络布局,提高运行质量。设立评级机构,推动评级市场。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做大做强青海银行,支持青海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吸引优秀人才,利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服务方式,提高整体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加快青海银行增资扩股步伐,逐步实现区域性现代商业银行的战略布局。加大金融机构引进力度。支持政策性银行,全国性、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来青海设立分支机构。继续做好招商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入驻青海的筹备工作。积极引入省外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到青海设立地区总部和分支机构,引导和鼓励各类产权交易机构落户青海设立分支机构。加快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投资租赁公司试点工作。强化对担保公司、典当行、信托公司等机构的风险管理,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合理布局,加快推进在各州、地、市试点。拓宽保险业务领域。结合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实现针对不同产品的差异化营销策略,重点发展责任保险、养老保险与健康保险。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运用财政、税收等手段支持和促进农业保险发展,进一步推动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积极开办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三农”保险服务网络。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强政策支持,培育中介服务机构,完善融资服务体系。(人行西宁中心支行、省金融办、青海银监局、青海证监局、青海保监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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