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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
(滨政发〔2010〕8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0〕31号),加快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
  新形势下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加快供销合作社发展方式的转变,加快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加快健全供销合作社组织新体制,努力把供销合作社建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真正办成新型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推进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一)加快发展农村现代日用品流通网络。支持供销合作社整合县域资源,继续加快日用品流通网络建设,重点加强县级日用品配送中心建设,逐步形成县有配送中心、乡有连锁超市、村有综合服务中心或农家店的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鼓励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和基层社发挥“一网多用”优势,依法从事家电、图书、药品、通讯器材、烟草、烟花爆竹、食盐等商品经营,积极参与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等农村市场开拓工作,为农村营造便利实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大力推进联合与合作,参与搭建全省联合采购平台,进而推进产权联合。
  (二)加快发展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加快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加工企业升级改造和功能提升,培育一批集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储运、配送等为一体的产供销一体化骨干企业,增强仓储运输、冷链物流能力,建立健全检验检测、资金结算、信息服务系统。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围绕蔬菜、果品、畜禽、水产、粮食、棉花、油料等主要农副产品,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创新农副产品流通方式,培育农副产品品牌,加强农超对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和特色农副产品基地与省内外大型连锁超市等直接建立购销关系,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流通效率,促进农民增收,切实解决农副产品卖难问题。发挥联合优势,组建农副产品经营公司和交易中心,搭建农副产品信息、合作、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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