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用品展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11〕65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2011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用品展览会总体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2011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用品展览会总体方案
(二〇一一年三月)
为切实做好“2011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用品展览会”(以下简称:“2011清食展”)各项工作,确保展会顺利成功举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委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开放促发展的战略方针,紧紧围绕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积极面对经济发展新形势,以国际清真食品及用品展览会为载体,进一步加强与穆斯林国家的经贸合作和交流,扩大我省对外开放,引导、培育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我省清真食品及用品产业在“十二五”期间实现跨越发展。
二、主题
绿色、跨越、合作、共赢
三、名称
2011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用品展览会
四、主办、承办、参办、协办、支持及海外合作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青海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
甘肃省人民政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贸易推广交流中心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青海省委员会
西宁市人民政府
青海省国际商会
参办单位:海东行署、海南州政府、海北州政府、海西州政府、黄南州政府、果洛州政府、玉树州政府,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卫生厅、省外事办、省广电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旅游局、省接待办、省政府新闻办,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西宁海关、西部机场集团青海机场公司、青藏铁路公司,省外汇管理局,西宁市城东区、城中区、大通县政府,海东地区民和县、循化县、化隆县政府,海北州门源县政府。
协办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各省市自治区分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各驻外代表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各相关行业分会
支持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
中国轻工工艺品商会
海外合作单位:阿拉伯农工商会总联盟
中国-阿拉伯联合商会
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
孟加拉商会
马来西亚农业部
马来西亚贸易促进中心
沙特商会
伊朗商会
哈萨克斯坦商会
尼日利亚中国商会
五、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1年7月22日-25日
(会期4天,其中7月22日为专业观众日)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南国际会展中心
六、内容和规模
“2011清食展”突出国际性、民族性和专业性的特点,展示国内外清真产业发展的最新成果。按专业化和标准化的要求,展示以下内容:
(一)展品
1.清真食品类:清真绿色食品、农副产品、罐头食品、休闲食品、禽制品、乳制品、婴幼儿食品、调味品、豆制品、粮油制品、速冻制品、冻干食品、烘烤食品、保健食品、新能源食品、牛羊肉、水产类、食用菌、干鲜果蔬、糖果、巧克力、饼干、饮料(不含酒精成分)、食品原辅料、茶叶及土特产品等;
2.清真食品加工包装技术与机械类:清真食品加工技术、包装技术和材料等;食品标签、包装设备、冷饮机械、加工机械、检测、测试设备、译码器等;
3.用品类:办公用品、家具、家电、穆斯林服饰、化妆品、护理用品、香水、清洁卫浴用品、民族工艺品、体育旅游用品、出版印刷等其他用品和消费品。
备注:参展食品必须是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取得当地清真认证的产品。
(二)展会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