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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建筑业协会关于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汕头市建筑业协会关于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汕建协字[2011]13号)


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建部《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0]192号)和《广东省建设厅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实施办法》(粤建管字〔2008〕30号)有关规定,凡注册有效期内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必须完成60学时必修课和60学时选修课的要求,现我市已完成了900多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必修课学习,大部分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尚未完成选修课学习。为圆满完成上述人员的继续教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未完成选修课学习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请尽快登录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dzczx.com) 报名,按照注册专业的不同选择完成继续教育选修课(网络教育)60学时学习内容。凡有增项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须完成相应专业30学时选修课学习内容。

  二、继续教育的流程详见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继续教育系统操作指引(http://www.zys168.net/html/info/infoview/2011/03/21/3252.html?id=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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