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普通中小学“1751”改革创新工程项目县和项目学校名单的通知
(鲁教基函(2011)8号)
各市教育局:
根据《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普通中小学“1751”改革创新工程的通知》[鲁教基函(2011)4号]精神,我厅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项目县和项目学校进行了遴选,确定商河县等17个县(市、区)和商河县玉皇庙镇杨庄铺小学等51所学校为山东省普通中小学“1751”改革创新工程项目县和项目学校。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751”工程建设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着力构建素质教育长效机制,以17个县的51所学校为建设基地,力争经过三年左右的时间,推动学校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全面落实课程方案,在此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和优势,培育一批在教育思想、学校管理、教育教学、考试评价、队伍建设、机制创新、培养模式、育人环境等方面改革创新、在省内有较强示范作用的中小学校,进而影响和带动我省中小学校走“规范办学、尊重规律、依靠科学、改革创新、自主发展”之路。
各项目县要高度重视“1751”工程建设,确定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提供必要的政策和物质保障,大力优化建设学校的发展环境,并指导督促工程实施方案的落实,鼓励和支持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各项目学校要坚持育人为本,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内涵发展,明确办学思想和办学定位,突出优势和特色,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办学行为,着力深化课程改革,加强教育科研,提高教师水平,扎实推进工程建设各项工作,逐步成长为区域的改革创新型示范学校,为全省中小学改革发展提供具有借鉴价值的实践案例。
我厅将加强对项目县和项目学校的管理和指导,加强对工程建设成果的总结、推广和表彰,充分发挥建设工程的示范借鉴作用,促进全省基础教育的整体发展。“1751”工程由我厅主管,山东省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工程将聘请省内外有关专家、部分齐鲁名校长名教师等组成专家团队,根据实际需要定期深入各项目县和项目学校进行跟进式指导。
各市也要加强研究和探索,建立相应制度,努力培育一批改革创新型学校,并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推进本地基础教育工作的全面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