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撤销市土方市场管理办公室的批复
(滨政办字〔2010〕121号)
市城管执法局:
你局《关于撤销市土方市场管理办公室的请示》(滨执字〔2010〕4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市土方市场管理办公室,根据滨编办〔2010〕102号文精神,将其整体职能划归市城管执法局城管监察支队,由市城管监察支队具体负责辖区内用土计划协调、土方装运管理、落实土场、组织运输车辆,以及指导、监督滨城区、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土方市场管理等工作。
二、市土方办现有人员回原单位工作,原任职务自然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