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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四)加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

  各市要加强对齐鲁名师、名校长(含工程建设人选),特级教师,各市名师、名校长的统筹管理。充分发挥全省名师名校长和特级教师的骨干引领作用,纳入各市管理的名师名校长和特级教师,要在山东教师教育网“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研修平台统一开通工作室,并将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的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地对名师名校长的工作考核。

  (五)常规培训项目

  1. 广泛开展全员师德教育活动。组织全省中小学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开展师德教育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结合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特点和本地本校实际,开发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课程,开展丰富多彩、注重实效的师德教育活动,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不断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2. 继续开展普通高中校长素质教育专题培训。配合我省素质教育推进计划的实施,不断提高高中校长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举办全省普通高中校长素质教育专题培训班,对全省普通高中校长进行全员培训。

  3. 举办普通高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面向全省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的新任、拟任高中校长,参照《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指导性教学计划》,结合教育形势发展和我省教育实际,增加我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相关政策解读、学校规划、课程开发、教师发展与管理评价等内容。计划培训100人。

  4. 举办普通高中校长提高培训。面向全省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在职校长,参照《全国中小学校长提高培训指导性教学计划》,结合教育形势的发展和我省实际,增加学校发展规划、教师与学生发展、课程开发与管理、学校管理制度创新、现代学校制度等内容。计划培训100人。

  (六)“国培计划”与教育援助项目

  1. 认真做好教育部《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0至2012)》(国培计划)各项培训的组织工作。做好各类参训学员的遴选、报名、参训组织和总结汇报工作。

  2.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2011年山东教育支援新疆喀什四县工作方案》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援疆项目-喀什地区四县中小学骨干教师来鲁培训工作的通知》,2011年举办两期山东省援助新疆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班,培训新疆喀什地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学校管理人员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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