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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民创业带动就业活动月”的通知

  教育部门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活动为载体,通过开展创业论坛、创业设计大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等创业就业主题活动,培养高校毕业生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

  共青团以推进“大学生素质拓展”为主线,通过开展“青春创业”主题教育活动、“青春创业大讲堂讲师团”进校园等活动,指导大学生就业。

  妇联、残联部门,积极为妇女和残疾人等创业就业提供政策、项目、资金、服务等各方面支持,通过组织开展专场招聘会,为其扩宽就业途径。

  其他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校企对接、民营企业招聘周、农民工返乡创业、举办各类培训班及相关配套活动等,做好各类群体创业就业的扶持保障工作,重点解决创业过程中存在的资金难、场地难、办事难和政策缺、服务缺、能力缺等问题,帮助各类群体实现就业。

  3、优化创业环境,建立创业服务公共平台

  各地、各部门要抓住“全民创业带动就业活动月”的有利时机,不断优化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环境、政务环境和市场环境等,充分利用已出台的创业就业扶持政策,最大限度地降低创业门槛。积极制定鼓励、支持和引导全民创业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创业者提供公正的市场环境,通过创设有利条件和环境,帮助各类群体实现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做好创业项目征集、推介工作,在人力资源市场(人才市场)设立项目展示区,定期举办创业项目展示推介大会、用工求职招聘等活动。

  (二)宣传周

  宣传周期间,省、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党委或政府领导要在当地媒体发表专题文章或广播、电视讲话,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引导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全民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推动全民创业方面取得的新经验,培育和宣传全民创业带动就业中涌现出的新典型,营造鼓励创业、支持创业、投身创业的社会氛围。

  1、宣传创业就业政策。广泛宣传国家、省和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出台的扶持创业和促进就业的政策,使广大城乡劳动者充分了解和运用各项创业、就业扶持政策。

  2、宣传创业典型。积极宣传近几年培树的创业带动就业先进企业、创业标兵和创业带头人的先进事迹,注重发挥社会舆论的导向作用和先进典型的教育示范作用。

  (三)联动日

  5月13日,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市场、人才市场举办大型创业项目推介、劳务交流、人才交流大会,上下联动,通过集中推介创业成功项目,帮助有创业愿望的人员实现创业;通过劳务交流和人才交流,促进各类群体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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