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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民创业带动就业活动月”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民创业带动就业活动月”的通知
(吉就联办字〔2011〕6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省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宣传和推广全民创业带动就业系列活动成果,实行稳定就业和扩大就业并举,省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在全省继续组织开展全省“全民创业带动就业”活动月、宣传周和联动日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创业带动就业主题,创新工作新思路,探索就业新渠道,通过搭建创业平台、改善就业环境、提高服务水平等手段,广泛深入地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创业就业活动。加强对创业主体的培育,进一步激发创业活力,帮助各类群体自主创业并通过各种渠道实现就业。

  二、活动时间

  5月1日-31日,全省统一开展“全民创业带动就业活动月”。 5月9日-15日,全省统一开展“全民创业带动就业宣传周”。

  5月13日当天,全省统一开展“全民创业带动就业联动日”。

  三、活动内容

  (一)活动月

  活动月期间,各地及系列活动牵头部门要以积极扩大就业,确保就业局势稳定为目标,团结合作,开拓创新,紧紧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安排特色主题活动:

  1、扩大就业渠道,搭建创业就业平台

  支持和参与第二届长春创业(就业)博览会,通过举办创业(就业)博览会、民营企业招聘周、创业大讲堂等活动,推动创业服务平台搭建、创业信息资源共享、创业服务质量提升等各方面工作,合力打造我省创业就业工作品牌,扩大我省创业就业工作在全国的影响。各地、各部门在活动中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结合实际开展特色工作,重点抓好创业园区、创业市场、返乡创业基地等建设工作。

  2、培育创业主体,激发创业就业活力

  活动月期间,各地、各部门要选择适当时机,有针对性地开展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专场用工招聘和创业成功项目推介活动。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库,免费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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