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六批省级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的通知
(鲁教师字〔2011〕8号)
各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师范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树立一批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基本功过硬、教学方法灵活得当、教学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更新教学观念,努力提升教学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推动全省素质教育的实施。经研究决定,今年在全省开展第六批省级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和师范学校(含教师进修学校)的现任专职教师。以上范围含教研员和一直兼课的学校管理人员,但总数不得超过推荐名额的10%。学校管理人员任教学科必须是课程设置中的一门系统的课程,每周上课不得少于4节。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积极遵守《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工作认真负责,团结协作,开拓进取, 与时俱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教师中享有较高威望,深受学生爱戴。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
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即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师范学校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初中要求专科以上学历;小学、幼教、特教要求中专以上学历;已评为高级教师职务的,按学历达标对待;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性强的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已取得高级技术等级的,学历要求适当放宽。到2011年7月具有实际任课5年(含5年)以上的教学实践经验。
(三)教学思想先进,教学基本功过硬,对所教学科(专业)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能熟练地掌握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材,认真遵循各项教学原则,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方法,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成绩突出。坚持学习,不断更新知识,及时把握与本学科相关的现代科学知识的发展动态,专业进步明显。能使用普通话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
1.师德表现不良者;
2.教学上有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者;
3.有违法违纪和教学违规行为,受到查处者;
4.从事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教学活动,或近几年向学生推销各种教辅资料谋利者;
5.利用工作时间从事个人经营性活动者。
三、名额分配及要求
(一)本次评选将评出山东省教学能手800名。为了便于综合比较,好中选优,全省按1∶1.57的比例分配推荐名额。推荐名额原则上根据2010年全省教育事业统计资料中各市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师范学校专任教师总数分配。评审范围内的省属单位、中央驻鲁单位、驻军单位所属学校和幼儿园,均参加所在市的评选。各市、各单位要严格按分配名额推荐,不得突破。
(二)各市确定候选人时,在坚持标准和条件的同时,适当向农村学校教师倾斜,义务教育阶段乡镇(含乡镇)以下农村学校教师数量不得少于小学和初中推荐总数的30%。要兼顾各学段、各学科和区域分布上的均衡。各学科上报人数不得超过本学段总人数的15%。
四、评选办法
(一)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的办法。省级教学能手必须通过个人申报,学校、县(市、区)、市、省逐级评选的程序产生。评选时要坚持考核平时的德能勤绩与直接听课评选相结合、汇报教学教研成绩与调查了解相结合,任何一级都不得采取指定方式推荐。推荐的人选,均应在当地教育局、教研室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省教育厅成立省级教学能手评审委员会,并下设学科评审组。学科评审组由省内外教学专家组成,负责对各地推荐的评选人员,通过查看材料、现场听评课、调查了解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办法:现场听评课占50%,平时的德、能、勤、绩材料考核占50%。各学科组要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条件进行评选,达不到学科规定名额的,可以少评。学科组综合评价后报评审委员会最后确定。经评审通过的人选名单,在省教育厅、省教研室网站公示7天。
(三)各市、县(市、区)的评选都应通过差额的方式进行推荐,差额比例不低于20%。评委主要由在职特级教师、教学能手组成,教学管理人员和教研人员不超过评委人数的三分之一。
(四)参评候选人及其所在单位要认真填报《山东省教学能手申报表》,并按规定上报评审材料。
(五)教学成绩、教研成果特别突出的教师,如近五年获得国家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奖励的,或取得过教育部及有关司局、单位教学成果一等奖的,或在全省教学教研工作以及指导青年教师专业成长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并获得国家级学术团体教育教学成果(含优质课)一等奖的,可择优直接推荐参加省教学能手评选。
五、上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教学能手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山东省教学能手申报表》一式3份和电子版。
(二)本人综合奖励(如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证书;近五年来本人教学工作获奖(如优质课等)证书和能够体现本人教育教学、教研能力和水平的正式发表的论文、著作、作品以及教研成果证书。以上三类材料,每类最多限报3件。
(三)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
(四)本人近5年教学工作总结1份(2000字以内)。
(五)本人近5年年度考核表。
(六)以市为单位上报的材料,除《山东省教学能手申报表》外,均为复印件;参评人员的所有证书和材料原件,均在参评时交各学科评选专家组查验。
(七)各市及有关单位上报参评教师材料的同时,还须报送省级教学能手推荐工作报告、《山东省教学能手推荐人选花名册》1份及电子稿。以上资料可到省教研室网站下载(网址:www.sdjxyj.net)。
(八)各市及有关单位要把参评人员的各项材料分为七类:小学、初中、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师范学校,其中小学、初中、高中应按学科分类打包报送。小学10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品生品社、科学、音乐、美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初中12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高中15个学科或领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
六、奖励办法
评选出的省级教学能手,由我厅颁发“山东省教学能手”证书,并通报表彰。未能评为省级教学能手的参评人员,由省教研室颁发省级公开课证书。
七、评选时间安排
(一)2011年7月5日前,各市将参评人员的各项材料报送省教研室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531-81758393、81758391
传 真:0531-81758391;邮箱:sdns2011@163.com
(二)省级评选工作将于2011年10月结束。
八、组织领导
教学能手的评选是加强各类学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成长,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创造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坚持评选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为加强评选工作的领导,我厅设立评审委员会(名单附后),办公室设在省教学研究室。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评选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人员取消其评选资格,今后也不得再行申报;对把关不严,报送虚假材料的学校(单位),取消其评选推荐教学能手工作的资格;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 山东省第六批教学能手评审委员会名单
2. 山东省教学能手申报表(略)
3. 山东省第六批教学能手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4. 山东省第六批教学能手推荐人选花名册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附件1:
山东省第六批教学能手评审委员会名单
主 任: 齐 涛 省教育厅厅长
副主任: 张兴民 省教育厅副厅长
张志勇 省教育厅副厅长
徐曙光 省教育厅总督学
委 员: 秦 河 省教育厅法规处处长
陈国前 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
刘振鹏 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室主任
关延平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邢顺峰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处长
孙 玲 省教育厅师范处处长
任兰平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
于景涛 省教育厅检察专员办公室主任
王景华 省教学研究室主任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景华(兼)
附件3:
山东省第六批教学能手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共1258人)
地市
| 小学
| 初中
| 高中
| 特教
| 幼教
| 中职(师范)
| 合计
|
济南
| 30
| 18
| 13
| 1
| 10
| 11
| 83
|
青岛
| 39
| 26
| 13
| 1
| 15
| 13
| 107
|
淄博
| 19
| 18
| 10
| 1
| 9
| 10
| 67
|
枣庄
| 22
| 12
| 9
| 1
| 4
| 6
| 54
|
东营
| 13
| 10
| 8
| 1
| 4
| 4
| 40
|
烟台
| 25
| 28
| 13
| 1
| 9
| 11
| 87
|
潍坊
| 46
| 32
| 16
| 1
| 12
| 11
| 118
|
济宁
| 40
| 26
| 13
| 1
| 9
| 10
| 99
|
泰安
| 26
| 16
| 10
| 1
| 8
| 7
| 68
|
威海
| 11
| 11
| 8
| 1
| 4
| 6
| 41
|
日照
| 14
| 10
| 8
| 1
| 5
| 6
| 44
|
莱芜
| 8
| 6
| 7
| 1
| 2
| 3
| 27
|
临沂
| 51
| 33
| 14
| 1
| 11
| 11
| 121
|
德州
| 33
| 16
| 10
| 1
| 3
| 7
| 70
|
聊城
| 28
| 17
| 10
| 1
| 3
| 5
| 64
|
滨州
| 20
| 13
| 9
| 1
| 4
| 7
| 54
|
菏泽
| 54
| 28
| 13
| 1
| 9
| 9
| 114
|
合计
| 479
| 320
| 184
| 17
| 121
| 137
| 1258
|
说明
| 各学科上报人数不得超过本学段总人数的15%;中等职业学校和师范学校名额可合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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