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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度高等学校函授站和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检查结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度高等学校函授站和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检查结果的通知
(鲁教职函(2011)11号)


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和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管理的通知》(鲁教职〔2007〕6号)精神,我厅组织开展了2010年度高等学校函授站和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全面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检查公布合格的函授站和学习中心可按规定继续招生。公布不合格的函授站和学习中心中属限期整改的,暂停其2011年成人高等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招生,待整改后参加下一年度年检,合格后方可恢复招生;属未接受检查的、主动申请或其他原因予以撤销的函授站和学习中心自本文发布之日起不再具有招生资格,原有在籍学生可转入主办高校在鲁其他函授站和学习中心,也可以在原函授站和学习中心继续修完学业。主办高校和合作办学单位要共同妥善做好相关后续工作,保证现有在籍学生如期完成学业。

  二、主办高校应切实履行自身相关的职责,按照公布的检查结果安排函授站和学习中心的招生计划,严禁委托未经同意备案的函授站和学习中心进行招生。要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地方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合理规划和调整函授站和学习中心布局。新增或撤销函授站和学习中心时,主办高校应按规定及时向我厅提交申请。要进一步加强对函授站和学习中心的指导、培训和资源支持,促进函授站和学习中心加大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支持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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