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
(鲁学位办〔2011〕10号)
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28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1]23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11年7月1日至14日,现场报名的时间为7月15日至18日。
(二)报考者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hinadegrees.cn/)“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统一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三)安排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科技大学、中国石油大学、济南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青岛大学、鲁东大学等12个单位设立现场报名点。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缴费,确认报名信息。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须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得更改。
(四)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
(五)参加此次考试的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和外籍护照。
在报名期间无法出具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报名考生,可采用预报名方式,使用现有身份证件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缴费,但考生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承诺于2011年10月10日前取得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届时不能兑现承诺者,预报名无效,不能下载准考证,不许其入场考试,所交报名费不予退还。
(六)各报名点将报名考生的《报名登记表》、考生基本信息数据库、考生图像信息库汇总后于2011年7月20日前报我办。
二、考前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