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研修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培训21天,分散研修2个月。集中培训要加强培训需求调研,针对不同类别、层次、岗位教师的需求,以问题为中心,案例为载体,科学设计培训课程,不断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分散研修期间,要加强对参训学员远程指导。“山东省教师教育网”将开通“山东省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专题网页,各承办机构工作资讯、参训学员作业、培训感悟、结业论文等要及时上传,交流分享。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1年9月-12月。
培训地点:各承办高校、培训机构。
各承办单位具体开学日期、培训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项目邀标
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和骨干班主任培训项目承办院校从省级以上具有中小学教师培训经验、培训效果好、社会信誉度高、已申报省级教师教育基地的省内本科院校中遴选。各申办院校根据《山东省2011年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邀标指南》(附件2)要求,于6月20日前向省项目办提交“山东省2011年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申报表(附件3)和学科培训方案(各一式五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ifanchu@sdpec.edu.cn;省项目办于6月底前组织专家组对申办院校培训条件和培训方案进行评审,确定项目承办院校。
中小学骨干校长培训由山东省中小学校长培训办公室组织实施。中小学教育技术中级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依托“山东教师教育网络平台”,由山东省中小学师资培训中心组织实施。
七、管理与考核
(一)各承办院校开班通知和培训日程安排,要提前15天通知到学员本人、所在市教育局和任职学校,并报省项目办备案。
(二)各承办院校要制定培训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要选拔政治素质高、作风优良、有丰富管理经验的干部或教师担任班主任,实行班主任负责制。要建全学员培训档案,实行全程管理和跟踪指导。培训期间,承办院校要有计划地组织参训学员撰写“所思、所想、所悟、所得”,编辑培训简报上传“山东省教师教育网”。
(三)培训期间,学员应按时完成各培训模块作业,每模块要完成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研修报告。分散研修结束之后,要结合研修成果和工作实际撰写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应用性综合研修报告。培训结束后,要在一定范围内汇报、展示学习成果与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