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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点学科建设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点学科建设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鲁教研字〔2011〕2号)


有关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鲁发[2010]20号)和《山东省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2011-2015年)》(鲁教高字[2011]1号),全面提高高等学校的学科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增强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重点学科建设工程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山东省重点学科建设工程实施意见

  根据《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鲁发[2010]20号)、《山东省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2011-2015年)》(鲁教高字[2011]1号)和省委、省政府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战略部署,为适应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的新要求,必须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引导高等学校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之路,全面提升高校的综合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不断增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十二五”期间,我省决定实施“山东省重点学科建设工程”(以下简称“省重点学科工程”)。为切实做好省重点学科工程组织实施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鲁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面向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实施省重点学科工程。重点加强学科的凝炼、学科群打造、学科团队汇聚、人才培养、科学技术研究和基地构筑等方面建设,形成优质学科群,提高学科学术水平、自主创新能力和服务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智力支持和社会服务。

  (二)基本原则。省重点学科工程,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使命;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发展动力;以团队建设为基本依托;以服务社会为重要职责。突出需求、强化服务,培育优势、彰显特色,优化结构、科学布局,整合平台、创新机制。

  1、突出需求,强化服务。高等教育要适应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紧紧围绕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等区域重点带动战略对各类学科人才的需求,重点倾斜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空白学科、应用学科;大力支持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积极扶持优势传统学科的创新与发展。克服学科发展的同质化倾向。坚持地方性和应用性相结合,产、学、研相结合,充分发挥重点学科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助推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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