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步骤
(一)下发文件,组织申报。根据科研创新平台工程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省教育厅制订申报条件、范围和数量,下发文件,组织高校申报。高校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申报范围为全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二)高校遴选,择优推荐。各高校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范围和数量,结合学校“十一五”建设情况和“十二五”发展规划,认真遴选,择优推荐申报“十二五”高校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三)专家评审,确定项目。根据各高校申报情况,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统筹考虑全省院校布局、区域布局和学科分布,确定150个高校重点实验室和40个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按照特色鲜明、优势明显、学科交叉的原则确定30个左右强化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和10个左右强化建设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四)制定办法,签订协议。省教育厅制定“十二五”高校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各依托高校根据管理办法制订本校建设规划,省教育厅与依托高校签订科研创新平台工程建设任务书。
(五)目标管理,评估验收。科研创新平台工程实行目标管理,并加强监督检查。对建设力度大、成效显著的加大支持力度;对建设不力、成效较差的限期整改,直至终止项目建设。“十二五”中期和“十二五”末,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根据建设任务书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验收。
四、政策措施
(一)财政资金支持。省财政设立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工程专项资金,对省直属普通本科高校强化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予以支持。
(二)多渠道筹措资金。一是各依托高校调整预算支出结构,加大投入;二是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市地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支持;三是争取纵向与横向重大科研项目经费;四是积极吸纳社会资金。
(三)政策倾斜。对列入科研创新平台工程的项目,省教育厅在高校科研项目立项以及省部和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科研平台、人才项目推荐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四)加强管理。建立科研创新平台遴选、检查、评估与验收制度,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制度。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制定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提高建设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