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公布2011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通知
(鲁学位〔2011〕6号)
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学士学位的管理规定和《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备案的意见》(鲁学位〔2004〕12号),我委对各单位申报的2011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进行了审核。经审核,山东大学等30个单位申报的114个本科专业,其专业水平与2011年首届毕业生的培养质量等,均达到了授予学士学位的有关要求,同意将上述本科专业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名单附后),现予公布。
今年增列的114个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涉及10个学科门类,其中经济学4个,法学1个,教育学5个,文学19个,理学20个,工学39个,农学1个,医学1个,管理学14个,艺术学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