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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海域使用规划的通知


  11、《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海洋综合开发的意见》

  12、《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的决定》

  13、《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14、《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

  15、《东莞市海域开发利用总体规划(1999年~2010年)》

  16、《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年~2015年)文本》

  17、《东莞市虎门港总体布局规划》

  18、《东莞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

  19、《广州港总体规划》

  20、《东莞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21、《东莞市海洋功能区划》(报批修改稿)

  (二)本规划编制参考的技术规范、标准包括:

  1、《海域使用管理技术规范(试行)》

  2、《海籍调查规程》

  3、《海域使用测量管理办法

  4、《港口工程技术规范》

  5、《海滨观测规范》,GB/T14914-94

  6、《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1998

  7、《海洋调查规范》,GB12763-91

  8、《海水水质标准》,GB3097-97

  9、《海洋生物质量标准》,GB18421-2001

  1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11、《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

  12、《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GB18668-2002

  13、《中国海图图式》,GB12319-1998

  14、《海道测量规范》,GB12327-1998

  15、《海图印刷规范》,GB/T14477-1993

  五、规划范围与时限

  本规划范围与《东莞市海洋功能区划》(报批稿)的区划范围保持一致,即从本市行政区域的海岸线向海一侧至东莞市与广州市、深圳市勘定的行政界线的全部海域,海岸线长97.2千米,海域面积97平方公里。具体为北起麻涌镇的东江公铁路桥西界海域,向西到与广州市海域交界,向南至交椅湾的东宝河口与深圳市海域交界,以及与海洋功能区划有衔接的海岸。

  规划基准年为2007年,规划期为2009年至2015年。

第二章 海域自然条件、自然资源、社会经济发展

  一、自然条件

  (一)滨海陆域地形

  东莞市地形属平原丘陵型,地势自东南向西北倾斜。境内地形复杂多样,既有低山、丘陵,也有台地、平原、滩涂和海域。从分布情况看,西北部是东江冲积而成的三角洲平原,地势低平;西南部是滨临珠江口的冲积平原和受潮汐影响的沙田、咸田区,地势平坦低洼;在威远岛和沙角间有丘陵台地。内陆地貌以丘陵岗地为主,海岸地貌为海滩与沙泥岸或岩岸相间,海底地貌由滩涂、深槽组成。

  (二)气候

  东莞市地处北回归线以南,海洋和大陆均对东莞气候有非常明显的影响,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冬、夏季风交替明显,雨量充沛,日照充足,终年气温较高,偶有阵寒,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季风明显,气候属于温和多雨型。

  (三)水文

  1、海水温度。

  夏季表层为27.81℃~30.09℃,底层21.85℃~29.19℃;冬季表层16.77℃~18.66℃,底层16.64℃~18.61℃。水温周日变化随涨落潮而变化,一般落潮时水温较高。

  2、海水盐度。

  东莞市河网稠密,因受珠江水系径流影响,珠江口盐度年变化大,丰水期海域盐度普遍降低,一般在0.34‰~2.54‰,最高达12‰,虎门口海区盐度平均为2.11‰~11.0‰,最高达14‰,向外10米水深以浅的区域,平均盐度为10‰~19‰。

  3、潮汐。

  珠江河口区域的潮性系数在0.94~1.77之间,属于不正规半日混合潮型,即每日出现两次高潮和两次低潮,但有日不等现象。珠江出海河段的平均潮差小于2米,属于弱潮河口。珠江干流东莞河段为珠江河口区域潮差最大的河段。

  (四)海流

  海流以潮流为主。潮流为往复流性质,一般落潮流速大于涨潮流速,大虎附近落潮最大流速达1.44米/秒,涨潮流速为1.32米/秒;落潮时间也比涨潮时间长,平均涨潮历时5时45分,平均落潮历时6时45分。太平河沙角口门段的潮流流速约为干流河段的一半,东江北支流、东江南支流较干流流速略小,流向基本与河道走向一致。

  (五)波浪

  东莞海区属小风区波浪,主要波向为南向。珠江河口区域波浪较强区主要是伶仃洋段,因外海波浪能传入,且各风向传播距离达数十千米。虎门以内的河段,外海波浪对其无影响,主要为小风区波浪和船行波。黄埔至虎门段波浪作用较小。

  (六)海域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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