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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兴产业千亿计划的实施意见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兴产业千亿计划的实施意见
(宿政发〔2010〕132号 2010年9月27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发展新兴产业,是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创新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是应对未来竞争、掌握“十二五”时期发展主动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选择。为进一步加快发展新兴产业,推动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创新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打造千亿级产业、建设现代产业体系为战略目标,以规模化、系列化、集聚化为方向。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鼓励发展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物联网及其它新兴产业。聚焦政策、聚集要素、聚合力量,加大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的力度,加强产学研联合,突出抓好一批产业化示范项目、研发平台和特色产业基地,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推动创新型经济发展。
  二、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通过实施“千亿计划”,实现千亿级产业目标。即到2012年,新兴产业实现销售收入突破450亿元,是2009年的3倍,年均增速超过40%。到2015年,新兴产业实现销售收入突破1000亿元,平均增速超30%,占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比重达20%左右。其中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分别达到200亿元,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济开发区分别达到100亿元,市湖滨新城、苏宿工业园区、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分别达50亿元。
  2.产业规模目标。2012年、2015年新能源产业分别达110亿元、270亿元,新材料产业分别达200 亿元、450 亿元,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分别达50亿元、100亿元,节能环保、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电子信息、物联网产业合计分别达90亿元、180 亿元。到2012年,形成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企业8家,其中超50亿元的企业2家;到2015年,形成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企业15家,其中超50亿元的企业5家。
  3.创新能力目标。到2015年新兴产业领域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超过3%;在企业授权的专利中,新兴产业专利量比例达到20%以上。新增省以上企业创新平台(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工程中心)30家。
  4.人才队伍建设目标。到2015年,引进培养国家和省市级新兴产业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150名,高技能人才总量达7.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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