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4.举办农产品营销推介活动。积极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效农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经纪人参加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江苏名特优农产品(上海)交易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南京海峡两岸农产品展销会和省专业合作社农产品交易会。在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建立宿迁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在上海、杭州、郑州、常州、无锡等大中城市定期举办优质农产品专场推介会和交易会。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有特色的农产品专项产销对接活动。从2012年起,市政府每两年举办一次全市生态农产品博览会。
  5.加快农产品营销创新。积极探索“超市+专业合作社+基地”、“批发市场+专业合作社+基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等营销方式,优化流通环节,扩大“订单农业”规模。到2012年,全市培育建成10个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总结推广泗洪县、泗阳县开展农产品直销的经验,鼓励市场流通主体在大中城市、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设立直销门店和销售专柜,扩大农产品直销规模。到2012年,全市农产品直销额达到10亿元。支持大学生村官创办的高效农业园与大专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进行直接配送。总结推广沭阳县、宿城区开展社区支持农业、生鲜蔬菜配送、市民农庄、发展创意农业等经验,建立新型农产品零售网络。
  6.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落实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把好质量安全关口。强化市场监管和执法检查,进一步增强农产品市场的有序性和安全性。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全市每年创建江苏省名牌农产品2个以上。
  三、认真落实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扶持措施
  1.将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列为优先发展产业。按照“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依托产业、适度超前”的原则,进一步编制和完善全市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规划,明确市场布局和重点发展方向,防止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将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纳入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总体规划。
  2.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从2010年起,市财政每年从高效农业专项资金中切块30%用于市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网络行情预报和推介系统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农副产品购销网络建设和农产品市场主体培育等。各县(区)也要安排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3.积极争取和吸引各类资金投入。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项目对接,积极争取“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双百工程”、“农超对接工程”、“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新网工程”等国家和省有关项目资金支持,加快我市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和升级改造。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各类投资主体,特别是知名农业龙头企业参与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促进我市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建设与发展。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