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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以打击盗版软件和推进软件正版化为重点,组织开展软件市场集中整治行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市内重点软件生产、交易重点单位和场所进行一次整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财政等部门要对各级政府机关使用计算机软件情况进行检查和整改,尽快实现政府机关办公软件、杀毒软件正版化。对需要采购的正版软件,各级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经济与信息化部门要为专项行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积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开展市场检查工作。(牵头部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部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以强化大宗进出口商品管理为重点,组织开展进出口环节侵权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海关部门要根据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构成和区域分布,在辖区重点企业、重点行业依法加大对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查处力度。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及时对假冒伪劣进出口商品进行查处。商务、知识产权部门要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查实的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企业的处罚力度。(牵头部门:市商务局,配合部门:市知识产权局、海关、检验检疫局)
  (四)以打击假冒商标、包装装潢和地理标志为重点,组织开展商标权保护集中整治行动。工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加强对印刷、制作商标、标识标签、包装装潢企业的监管,集中开展一次清理检查行动,严厉查处非法盗印、加印和出售标识标签的行为。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巡查,严厉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行为,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着力查办侵犯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案件,依法制止恶意抢注商标行为。质监、工商部门要加大对假冒汽车配件、手机等重点产品的整治。质监、经济与信息化部门要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依法查处冒用专用标志的行为。(牵头部门:市工商局,配合部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质监局)
  (五)以打击假冒专利和侵犯他人专利为重点,组织开展专利维权集中整治行动。知识产权部门要加大对专利领域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的打击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对侵犯核心关键技术专利权以及具有较大影响、久拖未决的案件,尽快查处办结,依法惩治严重损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专利违法行为。(牵头部门:市知识产权局,配合部门:市服务业发展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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