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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广州区域金融中心的实施意见


  (四十四)营造良好的金融文化环境。

  全面加强金融文化建设,建立健全新闻媒体及网络舆情引导机制,营造有利于金融业发展的舆论环境。组织开展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宣传活动,扩大广州金融机构品牌影响,向全社会宣传普及金融知识,引导市民和企业提高金融安全意识。依托金融网点集聚区建设若干个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金融服务街区,广泛开展金融文化、金融理财、金融服务等宣传活动,并为企业、居民提供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推进广东金融博物馆建设,宣传展示金融业改革发展成果,弘扬“先行先试”、“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支持金融机构加强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教育,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举办广州国际金融论坛,组织召开各类专业性的金融会议(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有关区、县级市政府)。

  (四十五)建设金融人才高地。

  充分发挥广州教育资源优势,强化校企合作、产学研联盟,完善金融人才培养体系。按照“市场化、高端化、国际化、品牌化”标准建设广州国际金融研究院,打造金融综合研究与人才培养基地。完善金融人才政策,依托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百人计划”、“海外人才集聚工程”和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面向海内外并重点面向海外,加快引进高端金融人才,推进金融人才的评价工作,建立金融人才奖励计划,对高端金融人才落户、科研、创业提供便利。建立金融人才资源库,发挥人才中介对金融人力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培育金融人才专业市场,促进金融人才流动与增值。引进国际认可的金融能力考试认证机构在广州开展相关认证业务(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十六)建设南方国际金融资讯中心。

  加快发展广州金融资讯市场,以本地新闻媒介为依托,培育1家-2家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财经传媒,打造有影响力的金融高端刊物(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支持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在广州建设信息化平台、信息服务中心和数据备份中心。积极推进广州银行电子结算中心金融后台服务数据与灾备中心建设(牵头单位:有关金融机构,支持单位: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配合单位:市金融办)。以建设新华社金融信息平台南方总部为契机,加快推进白云新城中国国际金融信息大厦项目开发建设,打造南方国际金融资讯中心(牵头单位:新华社广东分社、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金融办、白云区政府)。

  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四十七)加大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投入。

  组织资金加大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投入力度,设立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金融机构做大做强、加快金融市场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保险业综合改革试验、加快发展股权投资市场、加快发展融资性担保、鼓励金融创新、奖励金融人才和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等。积极争取省的支持,提高金融营业税收增量部分广州分成比例及财政专项补贴力度,省、市合力,共同推动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尽快出台建设广州区域金融中心的若干政策以及实施细则,各部门分工协作推进落实(牵头单位:市金融办、财政局,支持单位:省金融办)。

  (四十八)完善金融产业政策体系。

  认真落实推进保险业综合改革试验、进一步做好企业上市工作、加强本外币兑换环境建设、促进股权投资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发展等政策意见,制定更具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完善具有广州特色、支持力度大的金融产业政策体系,研究促进金融与经济联动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市金融办,支持单位: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局、国资委、工商局、规划局、国土房管局、国税局、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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