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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无水港”加快发展保税物流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无水港”加快发展保税物流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1〕2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建设“无水港”加快发展保税物流体系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关于建设“无水港”加快发展保税物流体系工作方案
(2011年-2015年)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无水港”加快发展保税物流体系的意见》(桂政发〔2010〕68号)精神,圆满完成“无水港”和保税物流体系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抓住《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2号)和国家进一步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坚持立足北部湾,面向东南亚,服务大西南,沟通东中西的原则,全面建成以广西北部湾港为龙头,以南宁为中心,覆盖西南、中南各大产业中心城市和物流中心节点城市的“无水港”和保税物流网络体系;充分发挥西南出海大通道作用,切实把广西沿海、沿边、沿江的区位优势转变为大物流优势,把北部湾经济区建设成为引领西部发展的战略高地和具有全国影响的重要经济增长极。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无水港”。

  1.根据把南宁建设成为区域性现代商贸物流基地的定位,高起点、高标准的把南宁市中国-东盟国际物流基地建设成为面向西南地区和东盟国家的核心“无水港”。

  2.加快广西各主要城市的“无水港”布局,进一步完善区内“无水港”网络。2011年开工建设玉林、百色、柳州“无水港”项目,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完成桂林、河池、贵港、贺州等“无水港”项目建设。

  3.加快在昆明、贵阳、成都等地建设“无水港”步伐,“十二五”期间力争完成2-3个“无水港”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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