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积极推动产学研紧密结合。倾力打造产学研合作平台,大力鼓励和支持农业科研院所作为主要的技术依托,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进一步建立健全科研成果的应用和转化机制,加大农业科研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力度,支持和鼓励农业科研人员发挥特长和优势,着力创造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的条件,真正达到农业科研为“三农”事业服务的目的。鼓励农业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合作,联合培养高层次人才。支持农业科研院所有偿开展农业科技培训班,培养农业科技人才,进一步增进企业和农民对科技成果的认知,增强采用先进科技成果的意识。各级农业科研院所要把农业科技的引进、消化吸收和转化推广作为主要任务,加强与市、县农技推广机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的合作,形成合力,加大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设施等先进农业技术推广力度。通过政府、农业科研院所、企业和农民的共同努力,形成新的农科教结合机制,有效提高我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
(三)大力支持农业科研院所培养、引进和使用高层次农技人才。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农业科研院所培养和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并适当提高科研人员的工资待遇,做到招得进人才,留得住人才,建设结构梯次合理的科研团队。结合各类科技项目的实施,发现、培养和集聚高素质农业科技人才。在各类农业和农村科技项目的实施绩效评估中,把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作为重要考评指标,造就一批科研能力强的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和优秀创新人才群体。
(四)加大农业科技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和支持农业科研院所及科技人员申请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把获取发明专利作为科技项目立项和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侵权行为。农业科研院所及科研人员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切实维护自己的权利。要进一步加强我市优势农产品的品牌培育,鼓励注册使用农产品证明商标和原产地标识,提高我市农业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五)积极推动和深化农业科研院所体制改革。农业科研院所要建立适应自身特点的用人制度,引入竞争机制,推行全员聘用制度。在专业技术职务上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任”,把课题、经费与聘期相结合,逐步建立起竞争上岗、动态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制度。要建立按岗位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分配制度,适当拉大收入档次,向骨干科研人员倾斜。要努力提高农业科技人才的创新能力,提高科技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步建立起科技资源配置合理、队伍精干高效、激励和约束机制健全、评价和考核体系切合实际、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业科研院所新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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