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业科研院所加快发展的意见
(滨政办发〔2010〕8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农业科研院所在农业科学研究、试验示范和技术推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我市农业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在运行过程中也存在科研经费不足、缺乏创新理念、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及内部管理体制亟待改革等问题。当前,作为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的主战场,我市正着力转方式、调结构,加快建设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对农业科研院所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使农业科研院所更好地服务于“三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更好的技术支撑作用,并实现其可持续性发展,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为主导、财政大力扶持的农业科研院所多元化投入体系;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建立激励机制、增强技术创新能力、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为目标,全面推进农业科研院所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以提升科研能力为中心,努力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大幅度提高农业科研院所成果转化率,为我市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黄河三角洲绿色农产品基地、黄河三角洲国家级农业园区“三大品牌”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原则
一是注重优化投入结构的原则。在增加投入总量的同时,重点向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倾斜,形成项目、基地、人才相协调的经费投入结构;
二是坚持发展与改革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
三是鼓励有序竞争的原则。建立科学的农业科研院所绩效评价机制,充分调动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其活力和创新能力。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对农业科研院所的投入力度。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增加财政对农业科技投入的规定,逐步提高农业科研院所在各级财政科技投入中的比重。
一是要充分发挥政府财政的扶持作用,切实加大对农业科研院所的投入。农业科技发展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需要以政府扶持为主。作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的主战场,我市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科研事业的支持,重点将财政资金集中投向基础性、公益类农业科技研究和农业科技教育,保证其稳步发展。
二是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多渠道筹集农业科研资金。鼓励和吸引企业、个人、金融机构、外资等各种社会力量增加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形成以政府为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农业科技投入体系,解决科研院所经费困难问题,改善科研基础设施条件,提高科研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