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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为广西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金融系统单位及个人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
为广西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金融系统单位及个人的决定
(桂政发〔2011〕2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 年,我区金融系统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完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狠抓工作落实,千方百计提高金融对经济的支撑力,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全区金融系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

  一、授予张恪理、白映福、张军洲、杨展鹏、谢建辰、袁明、李亚、刘定华、滕冲9 位同志“2010年度突出贡献银行家”称号。

  二、授予工商银行广西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农业银行广西分行、中国银行广西分行、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建设银行广西分行、交通银行广西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广西北部湾银行“2010年金融机构支持广西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称号。

  三、授予光大银行南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宁分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兴业银行南宁分行、柳州银行、桂林银行、中信银行南宁分行、华夏银行南宁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广西分行、南洋商业银行南宁分行、星展银行南宁分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广西临桂支行“2010年金融机构支持广西经济发展贡献奖”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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