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桂政发〔2011〕1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2011年2月11日自治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和主要任务,自治区人民政府2011年立法工作的重点是: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要求,制定和完善适应科学发展新形势,具有广西地方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着力抓好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健全社会保障、保护生态环境、规范政府行为等方面急需制定或者修改的立法项目;在力争完成重点立法项目的前提下,兼顾其他方面的立法项目。据此,自治区人民政府2011年立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1年计划完成的立法项目19件
(一)拟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11件。
1. 为了进一步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修改《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起草, 2011年7月底前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
2. 为了加强专利保护,维护专利权人及公众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促进专利实施,修订《
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保护条例》(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起草,2011年6月底前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
3. 为了促进我区科学技术进步,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修订《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起草,2011年8月底前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