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办理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和含“中国”字样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省局行政审批办: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支持吉林省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促进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发展的意见》的要求,经与国家总局积极协调,国家总局已于近日授予我局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受理权以及含“中国”字样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受理权。今后,凡我省企业需要申请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或含“中国”字样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一律向省局企业处提出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加盖企业登记机关印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派专人递送办理时提交,加盖企业登记机关印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