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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六部局加强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案件查办和移送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六部局加强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案件查办和移送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

  2月28日,卫生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等6部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案件查办和移送工作的通知》,重点强调加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案件查处和司法移送工作,加大对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现将国家6部局《关于加强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案件查办和移送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各级局要从服务和保障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查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案件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严格履行各项法定监管职责,结合日常巡查和专项执法检查,突出强化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不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严格移送标准,坚决杜绝以罚代刑

  各级局一旦发现涉嫌违法添加行为,要严格按照工商部门法定职能和法定程序进行查处,并一律通报当地公安机关,一律报告当地政府,一律依法给予法定范围的最高限处罚;要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格执行案件移送标准,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以罚代刑、降格处理。

  三、密切协作配合,形成监管执法合力

  各级局要加强与当地卫生、公安、农业、质检、食药监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形成监管执法合力,继续保持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不法行为的高压监管态势。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宣传阵地,切实加强正面宣传和消费引导,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的作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信息沟通,确保报送渠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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