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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推动电动汽车关键技术及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到2015年,在全市初步建立适应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配套设施网络和技术创新平台,引进或培育2-3家有自主核心技术和品牌的整车生产商,初步实现电动汽车在城市公交系统、部分区域和行业的规模应用,全市电动汽车累计产销量超过20000辆,电动汽车保有量超过10000辆,把东莞打造成国内主要的电动汽车研发与生产基地、电动汽车核心零部件聚集基地、电动汽车应用服务基地。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制定政策,完善发展环境

  制定产业发展、财政补贴、政府优先采购、贷款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以及电动汽车使用过程中的相关优惠措施,支持电动汽车整车厂的培育和引进、电动汽车的技术研发、相关产品制造以及消费;制定用地优惠、电价补偿、特许经营等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服务。包括:

  抓紧制定《东莞市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0-2020年)》,明确我市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目标、定位、策略、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等。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局会同市科技局、经信局负责。

  制定东莞市扶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包括制定我市培育和引进电动汽车整车厂和关键零部件厂的相关政策、有关重大关键技术研发的鼓励政策、加快电动汽车示范应用和政府采购的财政补贴政策等。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局、科技局、经信局、外经贸局、财政局、公安局、交通局负责。

  制定《东莞市电动汽车应用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推动电动汽车在我市的示范应用。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交通局、财政局和松山湖管委会、常平镇负责。

  制定《东莞市推进电动汽车应用环境建设实施方案》,推动与电动汽车示范应用配套的充电网络、营运管理等应用环境建设。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局、供电局、科技局、住建局、经信局、交通局、公安局负责。

  (二)加强科技支撑,推进自主创新

  引导电动汽车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提高我市电动汽车自主创新能力,包括:

  加快电动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将电动汽车关键技术列入我市重点支持领域,通过重大科技专项、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联合招标、技术改造等专项,支持电动汽车行业的自主创新。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发改局、经信局负责。

  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加强产学研合作,依托东莞中山大学研究院以及松山湖创新平台资源,联合清华大学深圳研究院等国内外相关科研机构,建设电动汽车技术研发支撑平台,开展核心技术研发和新产品开发服务,鼓励电动汽车骨干企业、相关机构组建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局、科技局、经信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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