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市活动的意见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市活动的意见
(东府〔2010〕8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省活动的意见》,进一步提升质量意识,全面提高我市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为主线,创新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提升质量水平,建设质量强市,为东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质量工作机制,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显著提升,达到省内领先水平,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一)产品质量目标。普遍推行产品质量认证,60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主要工业产品85%以上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出口企业95%以上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优等品率大幅度提高,国家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重点产品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全市蔬菜、生猪及其肉品等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产品出厂合格率达100%,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逐步形成“东莞制造”就是高品质的品牌效应,推动我市由经济大市向品牌强市转变。

  (二)服务质量目标。全面推行国家和地方服务质量标准,重点服务行业实施GB/T 19004标准,大力提升金融业、会展业、旅游业、餐饮业、中介服务和邮政服务水平,用户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工程质量目标。竣工的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验收一次性合格,市属公路、水运重点项目优良率达60%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实现零事故,争取一批重点工程项目获国家级鲁班奖、大禹奖或国家绿色建筑称号,一批工程项目获省、市优良样板工程称号。

  (四)环境质量目标。以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与评价体系、严密的环境执法监管体系、严格的环境审批管理体系。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市工业废水95%达标排放,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天数超过全年95%,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全面完成国家、省下达的污染减排目标。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