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首届“东莞慈善日”系列活动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首届“东莞慈善日”系列活动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东府办〔2010〕14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首届“东莞慈善日”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0〕121号),为切实加强对首届“东莞慈善日”系列活动的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细化方案

  各镇街、各单位要切实把开展“东莞慈善日”活动作为推动我市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要按照东府办〔2010〕121号文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召开协调会议,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镇街要结合实际,制订细化的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的目标、任务、内容、方式和措施,并于10月18日前将方案报市民政局。

  二、认真组织策划,扎实开展工作

  首届“东莞慈善日”系列活动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市有关单位要重点做好东莞慈善LOGO和慈善之歌征集、首届东莞“十大慈善人物”评选、“慈善论坛”、“社区服务周”、“慈善之夜”晚会等各项工作。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围绕“倡导全民慈善,帮扶困难群体”的活动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

  (一)认真组织策划“社区服务周”活动。为做好“社区服务周”活动,市有关部门制定了《首届“东莞慈善日”社区服务周活动实施方案》(见附件),明确了“社区服务周”活动的时间、内容和实施步骤。各镇街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镇街的“社区服务周”活动实施方案,并参照10月24日市开展的“社区服务周”活动启动仪式,同步开展镇街的启动仪式,要积极组织镇街有关单位为社区居民提供政务服务、关爱服务、互助服务等一系列社区服务。

  (二)积极开展慈善募捐活动。通过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号召市、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市民群众捐出一日工资、商家捐出一日利润,为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因病致贫救助、突发灾害应急救助等募集善款。各镇街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广泛宣传由市民政局、文明办、慈善会联合发布的慈善“一日捐”倡议书,并以自愿为原则,于10月25日前举行“一日捐”活动,积极发动镇街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市民群众、商家等开展“一日捐”。各单位也要同步发动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慈善“一日捐”活动。各镇街、各单位要在慈善“一日捐”的基础上,积极动员广大党员团员、人民群众、社会团体、企业家、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人华侨等,以自愿为原则,广泛开展慈善募捐活动。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