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成立积分制入户工作督导小组实地督导
按照“分片督导”和“分阶段督导”的原则,组成6个督导小组,其中一组由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市府督查室领导任副组长;其他5个督导小组分别由市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牵头,牵头单位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督导组成员从东莞市积分制入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熟悉业务的副科级以上干部组成。各督导小组按照资料受理及审核、名单公示及入户通知发放、入户办理等3个阶段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实行督导检查,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调研、书面汇报等方式进行。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督导城镇片(莞城、石龙、虎门、东城、万江、南城)。
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波;
副组长:市府督查室领导;
成员:从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局、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监察局各抽调1名熟悉业务的副科级以上干部。
联络员:由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安排。
第二组:督导水乡片(中堂、望牛墩、麻涌、石碣、高埗)。
组长:市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
成员:从市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局、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市房管局各抽调1名熟悉业务的副科级以上干部。
联络员:由市社会保障局安排。
第三组:督导沿海片(洪梅、道滘、厚街、沙田、长安)。
组长:市公安局分管领导;
成员:从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局、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各抽调1名熟悉业务的副科级以上干部。
联络员:由市公安局安排。
第四组:督导丘陵片(寮步、大岭山、大朗、黄江)及松山湖管委会。
组长: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分管领导;
成员:从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局、团市委、市民政局各抽调1名熟悉业务的副科级以上干部。
联络员:由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安排。
第五组:督导山区片(樟木头、凤岗、塘厦、谢岗、清溪)。
组长:市人力资源局分管领导;
成员:从市人力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地税局各抽调1名熟悉业务的副科级以上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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