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安排
自查自纠工作共分为五个阶段。各阶段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动员阶段(10月28日至10月31日)。成立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议,全面部署自查自纠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发放卫星遥感监测数据。各园区、镇街参照市的做法,迅速成立相应机构,召开动员会议,传达贯彻市动员会议精神。园区、镇街机构设立及职责分工情况,请于10月31日前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各园区、镇街应组织有关部门,11月15日前完成自查分析。自查过程中发现违法用地的,要迅速进行纠正,能报批的要抓紧报批,该拆除的一定拆除,该复耕复绿的一定复耕复绿,该领取批文的应在督导核查前取回批文。已办理农转及征收的用地应及时办理供地,可完善手续的应尽快完善手续。各园区、镇街应在11月20日前通过市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报送数据,纸质报表经园区、镇街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导核查阶段(11月21日至12月3日)。市卫片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报数据,督查核实园区、镇街的每一个变化图斑,督促园区、镇街对违法用地进行整改。12月4日至12月10日,市卫片领导小组对各镇街进行督导,全面检查各镇街违法用地整治情况。对违法用地整改不到位、新增违法用地量较大和违法用地占用耕地比例较高的镇街和用地大户,市政府将约谈有关责任人。
(四)整改查处阶段(12月11日至12月24日)。对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依据《
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进行立案处理。违反党纪政纪和触犯刑律的,严格依法追究违法当事人的责任。
(五)总结验收阶段(12月25日至12月31日)。市卫片领导小组对各园区、镇街整改及查处情况进行验收,未能通过验收的园区、镇街,将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10年市卫片执法自查自纠工作,是迎接2010年国土资源部卫片执法检查的重要措施。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园区、镇街、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部署相关工作。园区、镇街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主动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多听取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尽快成立自查自纠工作小组,精心组织、认真落实自查自纠各项工作,确保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市国土资源局作为牵头部门,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司法、规划、建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自查自纠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各园区、镇街一定要及时纠正,该拆除的一定拆除,该复耕复绿的一定复耕复绿,该处罚的应全力配合做好处罚,该移送司法机关的全力配合做好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完成2010年市卫片执法自查自纠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