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2010年度卫片执法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10〕14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2010年度卫片执法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国土资源局反映。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东莞市2010年度卫片执法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2010年国家新一期卫片执法检查即将开展,将对土地管理秩序不达标的地区,不仅问责地方政府,同时问责当地国土管理部门和用地者。为争取主动,加强执法检查,确保土地管理工作达标,市政府决定开展2010年度卫片执法自查自纠工作。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市政府成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卫片执法检查中的各项问题,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领导小组组长由梁国英副市长担任,市政府黎达潮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刘润荣局长担任副组长,市发改、公安、监察、人力资源、社保、建设、规划、综合执法、供电、水务、农业、林业等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各项日常工作。各园区、镇街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由园区、镇街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确保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工作目标
2010年度市土地卫片执法自查自纠工作,以2009年度
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为依据,参照《规范》要求开展内外业务核查、整改查处、督查、验收和统计汇总等工作。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掌握我市违法用地情况,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使各园区、镇街严格依法用地、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
三、任务分工
自查自纠工作由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业务指导和督查验收,各园区、镇街卫片领导小组按照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辖区内土地卫片执法自查自纠工作,并按时报送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