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6月至10月底前为检查阶段。由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按照《广州市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暂行)》的要求,完成对被检单位的现场抽样和产品检查。具体时间于检查三日前通知被检单位。
第三阶段:2011年11月30日前,由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对年度检查实施情况进行汇总,提出年度检查汇总情况报告,报市国土房管局测绘管理处。
四、检查要求
(一)测绘质量监督检查要依法实施,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抽样、检验和质量评定,确保监督检查过程正确严密,结果科学可靠。
(二)对依法进行的测绘质量监督检查,被检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支持,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不得拒绝。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被检单位应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技术质量管理文件和成果资料样品,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被检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真实材料或拒绝接受检查的,我局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相应处理。同时被检单位要对外业检验所需的仪器、设备等给予配合和协助,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和整改。
(三)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要根据《广州市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暂行)》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监督检查工作技术方案,经批准后实施。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应及时向市国土房管局测绘管理处报告。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丽萍
电话:020-83368467
传真:020-83369331
E-mail:ditushencha@163.com
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93号25楼(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测绘管理处)邮编:510030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附件:
1.广州市测绘质量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09-2010年完成的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建设项目汇总表
附件1
广州市测绘质量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金锋(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曾广鸿(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测绘管理处处长)
杨堂堂(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所长)
成 员:林丽萍、廖海燕、车建仁、杨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局测绘管理处,曾广鸿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2009-2010年完成的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建设项目汇总表